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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99年新進人員甄選重要時程表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本院及台糖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壹、報名資格、甄選方式、甄選職位類別 一、報名資格(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始可報名,相關資格限於99年7月3日前取得):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兵役: 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依法免服兵役或停役者須於99年7月3日前完成判定。如獲錄取參加第二試,應於報到時繳驗上述兵役證明文件,否則取消參加第二試資格。 (三)學歷:(以下類組均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符合甄選職位類組所訂定學歷及科系所者(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1.分類3等職位: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畢業證書者。 2.評價6等職位:大學(或學院)畢業,且已取得學士畢業證書者。 3.評價5等職位:專科學校(含二專、三專、五專)畢業,且已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副學士學位者。 ※請注意:1.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2.應考人所繳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性別:不拘。 (五)年齡:不限(惟已屆65歲退休年齡者不予進用)。 (六)體格: 均無心臟病(無法勝任日常工作者)、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七)依「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實施要點」第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台糖公司將不予以任用: 1.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職有貪瀆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者。 7.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設籍未滿10年者。 二、甄選方式,均分二試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 1.均考「共同科目」二科及「專業科目」二科。 2.共同科目題型:國文為論文與公文寫作;英文為選擇題(單選)。 3.專業科目題型:非選擇題(依各類組應試內容而不同,可能為申論題,可能為計算題,或為繪圖等)。 (二)第二試(口試): 依應考人員第一試成績排序,按各類組(以代碼區分)所錄取名額加成錄取,參加第二試(口試)。
三、甄選職位類組、各類組錄取名額、得參加第二試名額、專業科目、工作性質簡述及工作地點等事項如下: (一)分類3等人員:(限具各該類組相關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畢業證書者)
(二)評價6等人員:(限具各該類組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畢業證書者)
(三)評價5等人員:(限具各該類組相關科之專科畢業,且已取得專科或副學士畢業證書者)
(四)「工作地點」均以單位所在地敘明,報考者如獲錄取,應接受台糖公司視實際業務需要分發或調至人力需求之地點工作。 (五)各類別列有「相關研究所」、「相關學系」、「相關科」者之認定,以所修習與該筆試專業科目名稱相近之課程至少1科達3學分,並持有該課程學分證明。
貳、報名期間、方式、報名費用、繳費方式及報名限制 一、報名期間:99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起至99年5月10日(星期一)18:00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招考資訊及應試說明簡章同時建置於台糖公司(http://www.taisugar.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首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www.tabf.org.tw/tw/Ptc_taisugar)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四)請先詳閱報名應試說明內容,每人僅可擇一類組報考(以代碼區分);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職位類別、類組或考區。
三、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報名費用為新台幣1,000元整;報名費收據請於筆試入場通知書開放查詢之日起至第一試測驗成績公告結束後3個月內至本院網站首頁右下方「測驗收據列印」,下載列印,不另行寄發。 (二)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將進行退款: 1.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99年5月10日(星期一)18:00止;登錄報名資料後直接連結至華南銀行信用卡刷卡網頁。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請改為ATM轉帳或至金融機構臨櫃匯款(匯款帳號可由本項甄試報名網頁/訂單查詢區查詢)。 2.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期限至99年5月10日(星期一)24:00止。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期限內至金融機構ATM完成匯款,轉帳手續費由應考人負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非約定轉帳功能之限制,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臨櫃匯款:若以上方式皆無法順利進行,亦可至各金融機構採臨櫃匯款方式(請於99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30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請自行填寫電匯單,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銀行;分行別:南台北分行。 (3)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位帳號。 註:帳號若忘記或遺失可至本項甄試專區/訂單查詢/訂單編號查詢。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線上刷卡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2.採ATM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 3.因ATM轉帳需2個工作天方才入帳,故請於繳費第3個工作天後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之台糖公司招考/訂單查詢之網頁(http://www.tabf.org.tw/tw/Ptc_taisugar)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四、報名限制: (一)報考79705職位類組者,需通過日語一級檢定。 (二)報考79713、79714、79715、79716及79804職位類組者,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通過TOEIC測驗650分以上。 2.托福測驗電腦型態167分或舊制紙筆型態493分以上。 3.通過全民英檢中級複試。 4.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ALTE Level 3以上。 5.IELTS 國際英語測試5.0(含)以上。 (三)報考79816職位類組者,需具備乙級工業配線證照。
參、考試日期(第一試與第二試)、時間及應攜帶、繳交證件資料 一、第一試(筆試):99年5月30日(星期日)
(一)分設「台北市」及「台南市」2個考區同時舉辦,應考人員請於99年5月24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址(http://www.tabf.org.tw/tw/Ptc_taisugar)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測驗地點及試場位置,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二)請持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報考79806、79903類組之應考人於專業科目2【設計實作】應試時,請自備彩色鉛筆、彩色麥克筆、工具尺等文具於答案卷上作答。
二、第二試(口試):預定於99年7月4日(星期日),集中於台南市辦理。 (一)應考人可於99年6月28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測驗地點。 (二)攜帶及繳交證件:第二試當日務必攜帶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並繳交下列表件(各乙式3份,請直接粘貼於A4空白紙張上,審查後恕不退還): 1.新式國民身分證之正反面影印本。 2.畢業證書影本(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兵役證明影本: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依法免服兵役或停役者須於99年7月3日前完成判定。如獲錄取參加第二試,應於報到時繳驗上述兵役證明文件,否則取消參加第二試資格。 4.經原畢業學校核章註明畢業成績之全份學業成績單影本(供口試時參考)。 5.應徵者個人相關資料,含個人資料表及自傳(請從網站之第二試公告下載填寫)。 6.報考79705、79713、79714、79715、79716、79804職位類組者,應提出語言成績證明。 7.報考79816職位類組者,應提出乙級工業配線證照。 8.有以下證件者請提供影本:技能檢定、證照、工作經歷證明文件(供口試時參考)。 註:以上所繳證件影本及資料係採事後審查;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肆、試場規則(詳細規範屆時請詳閱金融研訓院網站及入場通知書說明) 一、第一試(筆試):分四節測驗 (一)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持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至指定地點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請依題型方式自備以下文具以利作答: 1.答案卡:限用2B鉛筆畫記。 2.答案卷:限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修正帶(液)等文具。 3.報考79806、79903類組之應考人於專業科目2【設計實作】應試時,請自備彩色鉛筆、彩色麥克筆、工具尺等文具於答案卷上作答。 (三)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卷),測驗入場通知書之號碼、桌角號碼、應試類組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四)國文及專業科目1、專業科目2題型為非選擇題,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依規定在答案卷上作答,作答時限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修正帶(液)等文具。 (五)答案卡未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答案卡依下列方式處理之: 1.請應試人自備2B鉛筆、擦拭易淨之橡皮擦,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 2.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並完全塗滿,不可塗出方格外、塗滿一半、打×或打勾,畫記請粗黑、清晰,以免影響計分。 3.如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或將答案卡污損。 4.每一試題有四個選項並為單選題,請選一個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分數;未作答者,不予計分。 5.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 (六)請勿於答案卡(卷)上書寫姓名、入場編號、或其它任何文字、標記、符號,亦不得私自將答案卡(卷)攜出試場,違者該科以零分計。 (七)應考人得自備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機(簡易型電子計算機限僅有數字鍵0∼9及+-×÷√% = . ▼ +/- C AC CE TAX+ TAX- GT MU MR MC MRC M+ M- HMS M/EX之功能,且不具財務、工程及儲存程式功能);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機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科目成績扣10分;計算機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八)如有頂替代考、護航、帶小抄或偷看他人答案等違規情事,即令立即出場,參加測驗之成績不予計分,取消當次測驗應試資格。 (九)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入場通知書之編號就座,除第一節於測驗開始10分鐘內得准許入場外,其餘各節均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除第一節於測驗結束前5分鐘始得離場外,第二至四節於測驗開始45分鐘後始得離場。測驗期間未經同意擅自離場,該科以零分計。 (十)作答時,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如行動電話、呼叫器、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等)違者該科以零分計;並請將電子通訊器材、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等關閉,測驗中響聲者該科以零分計。 (十一)測驗結束鈴聲響即須停筆,不聽勸阻仍持續作答者將視為違規,並視情節輕重酌扣該科目成績5分至20分。 (十二)應考人於每節測驗時間結束後,得向試場監試人員索取考畢之試題。各類科試題及選擇題解答於99年5月31日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布(非選擇題解答不公告)。應考人對試題如有疑義,請於99年5月31日12:00 至6月1日18:00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試題疑義專區(http://www.tabf.org.tw)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十三)其他測驗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所示,請應考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二、第二試(口試): (一)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限內)及規定繳交文件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早到者恕不受理;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三)有關第二試之流程、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將於99年6月28日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屆時請上網查詢。 伍、成績計算、優惠加分規定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各項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筆試)成績: 1.筆試四科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2.共同科目二科各占筆試成績10%;專業科目二科各占筆試成績40% 3.依應考人員第一試成績排序,按各類組(以代碼區分)所錄取名額加成錄取參加第二試(口試),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專業科目1、(2)專業科目2、(3)國文、(4)英文各科原始分數高低決定之,再同分者增額錄取參加第二試。 (二)第二試(口試)成績:口試以70分為合格,總分為100分,評分項目包含: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4.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三)總成績計算: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8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總成績20%計算。 (四)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專業科目1、(2)專業科目2、(3)國文、(4)英文、(5)第二試等各科原始成績高低決定之,再同分者增額錄取。
二、優惠加分規定: (一)具有以下特殊身分者,經檢具身分證明屬實,於計算成績時,得就其第一試(筆試)各科成績之原始分數給予優惠加重計分5%,同時具2種身分者,仍以加計5%列計: 1.以「原住民」身分報考者,須繳驗附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1份。 2.以「身心障礙」身分報考者,須繳驗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1份。 (二)以「原住民」身分報考79807、79808類組(花蓮原住民地區)者,於計算成績時,得就其第一試(筆試)各科成績之原始分數給予優惠加重計分10%,同時具「身心障礙」身分者,仍以加計10%列計。 (三)前揭特殊身分者,請於報名網頁上點選特殊身分,並於報名截止日99年5月10日前將附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以限掛郵寄「台北郵政30-110號信箱,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中心專案組收」,信封右上角並註明「報名台糖公司99年新進人員甄選優惠加分審查」,以利審查;以郵戳為憑,凡逾期、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改為一般身分應試,不得享有加分優待。 三、錄取方式: (一)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本簡章伍、一之規定決定排序。 (二)報名人數如未達該類組預定錄取名額或未足額錄取類組,則該類組缺額錄取,不足名額亦不流用至其他類組。 (三)筆試成績有一科零分或筆試二科專業科目原始成績平均未達50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未到考者以零分計算;第二試(口試)成績平均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陸、測驗結果 一、第一試(筆試)結果通知書與第二試入場通知書預定99年6月28日公告,請應考人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 /tw/Ptc_taisugar)查詢。 二、錄取結果預定於99年7月12日開放查詢及通知,請應考人於當日後至台糖公司網站(http://www.taisugar.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查詢。
柒、筆試成績複查 一、筆試測驗結果評定後,應考人若需申請複查,請於99年6月21日09:00至6月22日18:00前至本院網站測驗成績複查專區(http://www.tabf.org.tw)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流程如下: (一)至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登錄,登錄時請輸入帳號(應考人身分證號碼)及密碼。 (二)請點選欲複查之測驗科目。 (三)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每科50元,另收取25元掛號郵資(如:複查一科為75元,複查二科為125元),應考人請於繳費期限內繳款,本院提供下列繳款方式: 1.信用卡線上刷卡: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複查費,繳款期限至6月22日18:00止。 2.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帳號請詳本院網站,繳款期限至6月22日24:00止。 3.選擇ATM轉帳方式繳款者,請於繳費3個工作天後自行上網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已繳費完成。 (四)應考人逾期繳款,本院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並將進行退款;若應考人申請後未進行繳款者,則該項申請訂單逾期後將自動作廢。 二、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選擇題部分係由電腦再重新閱卷;非選擇題部分係將各題所得之分數加總,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或提供參考答案;應考人亦不得要求閱覽、複印答案卷或要求告知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口試委員之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複查結果通知書預定於99年6月28日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通知應考人。
一、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錄取人員應依台糖公司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預定報到日期為99年8月16日(星期一)),不得要求保留資格,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註銷錄取資格,並由同類組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至100年3月31日前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三、錄取人員所錄取之身分為試用人員,錄取人員報到後須經6個月試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依台糖公司從業人員派僱要點之規定予以歸級僱用,未通過者不予僱用;試用期間如品性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或有其他不堪勝任者,得隨時停止試用。試用期間與正式僱用待遇如下: (一)錄取分類3等職位者,試用期間月支薪34,694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者以分類3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薪37,848元)。 (二)錄取評價6等職位者,試用期間月支薪27,124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者以評價6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薪28,386元)。 (三)錄取評價5等職位者,試用期間月支薪23,97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者以評價5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薪25,232元)。 四、錄取人如有隱瞞精神疾患,致影響日常事務之處理或台糖公司業務之推動,經查證屬實者,台糖公司得於試用期間終止試用。 五、體檢: 報到時應繳交距報到日前3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教學醫院、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衛生院、所除外)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透視、梅毒血清檢查)1份,繳交之體格檢查表,應加蓋醫院印信及醫院總評「合格」之戳記,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本甄試進用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 七、報考分類3等職位者,如具有博士學歷經錄取後,仍按碩士學歷敘薪;報考評價6等職位者,如具有碩士以上學歷經錄取後,仍按大學學歷敘薪;報考評價5等職位者,如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經錄取後,仍按專科學歷敘薪;上列錄取人員皆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敘薪。台糖公司現職人員報名參加本甄選錄取者,須辦妥離職手續後,始予僱用,且不得要求原職等級保障敘薪。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試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洽詢電話02-33653666轉分機704~7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30。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taisugar.com.tw);洽詢電話06-3378888轉分機780~78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2:00及13:00~17:00。 二、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 三、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或巨變,敬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所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測驗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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